什么?!这个混蛋一定是故意的。
顿脚,朝着自己房间走去,也就是说,给她准备的时间就只有十五分钟。
十分钟后,许戈拿着手袋横抱胳膊朝着那个挡在她门口的男人呲牙:“把手拿开,混蛋。”
厉列侬大半个身体挡在她房间门口,而横跨的脚牢牢拦住剩下的空间。
这个男人提出的交换条件让许戈瞠目结舌。
抓狂,哭笑不得:“赴约擦口红是礼貌!先生!”
不为所动:“不仅要擦掉口红,而且还得把那轻浮的耳环拿下。”
耳环?轻浮的耳环!耳环哪里轻浮了?许戈真想把包狠狠往着厉列侬那张一本正经的脸上砸去。
她并不是爱美的姑娘,偷走哈桑家牛仔裤的圣殿士对于她来说是特殊的存在,总不能让她逢头垢面的出现在他面前。
起码她在他眼里得那样:嗯,还不错。
顿脚,目光有多凶就有多凶。
自然,他是不会把她的凶相放在眼里,嘴里轻飘飘的:“这样也好,我打电话给金沅,说实在的,我压根不想开车。”
混蛋,混蛋!
狠狠擦掉口红,恨恨的:“一人让一步。”
厉列侬还在做思考状。
这个混蛋!
“不管怎么样,耳环我是!不!会!摘!”
第十五分钟,厉列侬拿开手,从他面前经过,不甘心,回头,许戈把竖起的中指送到厉列侬面前。
厉列侬开着车,许戈坐在副驾驶座位上,车子往着距离他们最近的小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