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鬼,宋猷烈是给戈樾琇买衣服了,跑到距离公司很远的商场,这听着有点做贼心虚的成分,百货公司店员问他是给女朋友买的吗?当时他没反驳,甚至于说出“她讨厌一件衣服超过三种颜色的,衣服不能有任何棱形图案设计。”
戈樾琇的臭毛病一大堆。
宋猷烈也好不到哪里去,当时店员问他要什么款式,随口说出的“穿着舒服,越少露越好”惹来店员一阵窃笑。
此时此刻,她穿着他给她买的衣服。
那衣服里的身体他昨晚摸过,这忽如其来的欢喜让宋猷烈已分不清是来自于自己的主要灵魂,还是次要灵魂。
现在,住在他身体的两个灵魂在这一刻达成某种默契,那就是——
昨晚,她红红的嘴唇他亲过没?
如果没有就去亲,如果亲了就再亲一次。
然而——
戈樾琇就是有那个本事。
听听,她都说了什么?
“我……我待会就走,我……我不会赖着不走的。”
主要灵魂又和次要灵魂开始打架,一个在叫嚣“让她滚”一个在叫嚣“还等什么,吻她红红的嘴唇。”
戈樾琇眼睛死死盯着地面。
说是要走,但脚不知为何一动也不动,脚为什么不动呢,自然是因为宋猷樾,宋猷烈的眼神太凶了。
都把她吓得心怦怦跳。
当宋猷烈叫出她名字时,她低声应答一句。
“待会要走么?”不管眼神还是声音都凶成一副要吃到她的样子。
“当……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