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于瞳是宋猷烈在华西提夏令营认识的,是那类一看就很乖学习很好的女孩。
一次忽发山雨中让河水漫涨,回营地的路被阻断,他们被困在河岸一整夜,两人翻箱倒柜就只有一个口香糖,口香糖还是从他包里翻出来的。
他把口香糖给了她,曙光来临时,她告诉他,她还有一个中文名字:鲜于瞳。
她说以后你能不能叫我的中文名字。
“鲜于瞳”叫起来很拗口来着,索性,他以单字唤她“瞳。”
华西提夏令营,他和她早就知道,很快,他们还会成为同班同学。
在华西提夏令营,和宋猷烈走得比较近地还有名叫约翰的洛杉矶男孩。
约翰是一个头脑简单但运气特别好的家伙,因一次救人事件成为洛杉矶人的平民英雄,连洛杉矶市长也号称和约翰是朋友,洛杉矶著名高中也朝那家伙抛出橄榄枝。
那应该是全校最笨的家伙吧?很快,这家伙在学校就得了一个“饮水机男孩”绰号。
即使,饮水机男孩随时随地沦为笑柄,但依然每天乐呵呵吃着汉堡,喋喋不休说着心爱的姑娘。
怎么形容叫约翰的饮水机男孩呢?
如果,你和他被困孤岛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里前五十五分钟都会是他在说话:说他的家庭亲戚;说他爸爸妈妈是如何的抠门,但就是这么抠门的爹妈却在他成为高中生的前夜,带着他去了消费最低不能下一千五美元的高级餐馆。
说完家人,接下来就轮到他的亲戚。
他的堂姐堂哥会开几个钟头的车来到洛杉矶,就为了帮他在黑色星期五抢一双三折的鞋。
说了一大堆话后,发现一直都是他在说话不是很礼貌,堆上敦厚的笑容说“你也讲讲你的事情吧。”
如果和这家伙一起困在荒岛中的人是宋猷烈的话,也许只需要两分钟就可以说完他的日常:四岁那年我爸爸就走了,是的,是永远走掉的意思,我妈妈叫贺烟,不需要我说,很多洛杉矶人都认识她,我住在比弗利,对了,我还有一个表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