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好奇!这肯定都是因为我那作祟的猎奇好奇心!
对!没错!就是这样!绝对绝对不是因为别的!
紧咬着唇瓣,我顶着羞赧再次翻开那本日记——
我是万古,大名鼎鼎的我校一棵草。啊不是,也没有多大名鼎鼎啦,就是大家基本都知道我比其他人帅气上一截。
哦,我还向往成为福尔摩斯那样的人,或者是成为一个医生。总之就是救人。
啧,古话不是说的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我就想成为这种救人还利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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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升入高中,我看到了一个令我感觉很熟悉的女生。在费尽心思上讲台偷看座位表后,我总算确认了一件事——我不认识她。
哎哎,说不定是这辈子不认识,上辈子认识呢。
她叫汤元,长得确实挺像汤圆似可可爱爱的,不过也确实像汤圆一样喜欢黏人。额,这点是我悄悄观察了好久确认下来的。
这颗小汤圆吧,总是喜欢不厌其烦地跟在我身后,我去哪她就去哪,我干什么她就跟着我干什么。
简直,就是一个小跟屁虫。不过,是个还蛮可爱的跟屁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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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很聪明的人,真的,这点都是认识我或者听过我名字的人公认的,而且在老师那边我也是数一数二的特别三好学生。
但是吧,每次到了她身上,我就像变了个人,换了个脑袋似的。这一点,在想跟她说话的时候,会变得特别明显。
不信你看——高一都快过完了,我却傻乎乎的连话都没跟她说上几句。而且好像,她对我也不是很感冒的样子,每次我和她假装不经意地对上视线,她都会很快撇开,然后低头不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