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丞相带着近卫元胄一起出席,宴席上宇文招几次三番想要刺杀丞相,还在后堂安排了兵马,元胄立在门外,感觉事情不好,也如樊哙一样冲入护卫,宇文招几次呵斥,元胄英雄气概不为所动,后来拼死救出丞相。

杨广说:“元胄虽没有甚么太多打仗的本领,但是武艺惊人,胆识过人,如果能将元胄收拢在身边,倒是一件好事儿,且……如今此去长安,必然前路险阻,不知还有多少人想要挡在路上,如果能收服元胄,儿子也安心一些。”

杨兼摸着下巴,的确,这么一听,元胄的确是一个人才,如果能物尽其用,这一趟回到长安,也能轻松一些。

况且入了长安,还会有各种各样的麻烦找上门来,如果能有元胄保驾护航,倒也便宜。

杨兼说:“这元胄满脸都是大胡子,一双眼睛也冷冰冰的,依儿子之见,儿子该如何‘温暖’他呢?”

杨广揉了揉额角,说:“元胄此人的确不好相与,不过儿子听说,元胄此人有个怪癖,那便是喜欢喝酒吃肉。”

“喝酒吃肉算甚么怪癖?”杨兼一笑,食色性也,九成的人都逃不过,喝酒吃肉如果算怪癖,大家可都怪癖缠身了。

杨广一笑,说:“如果是一般的饮酒吃肉,倒也不是怪癖,但元胄此人最喜牛肉。”

“牛肉?”杨兼稍微有些恍然。

在这个年代,牛是生产力,虽不像西周那般“神圣”,但一般人也食不到牛肉,平头老百姓一辈子可能都吃不上牛肉,而元胄是一个身份尴尬的降封之人,所以他喜欢吃牛肉,的确是个“怪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