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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峥抿了抿唇:“我会考虑。”

“其实招她挺好的,她是老手了,很多东西不用你手把手的教,只需要大方向上提点一下,作为团队leader,你也会轻松不少,而且你不是在社区待了一阵么,肯定和宁婉会比较熟,组建新团队本来就是个磨合工作,团队里有个比较熟的下属比较好,等于你在社区这些日子已经和她磨合好了,到时候直接调进团队,配合也默契点。”

高远说到这里,看了傅峥一眼:“所以宁婉工作能力上还行的话,她性格上和你怎么样?处得来吗?你们关系怎么样?”

没等傅峥回答,高远就径自补充道:“我虽然和宁婉接触不多,但觉得她性格挺直爽的,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应该挺好处,不过你……”高远含蓄道,“你可能不是特别好接近……”

傅峥皱了皱眉:“你什么意思?我的性格不好处?”

高远求生欲强烈:“没,没……你毕竟当惯了老板么,端着点架子很正常哈哈哈哈。你那不叫不好处,你是……额……气质比较高贵!”

傅峥看了他一眼,喝了口茶:“我觉得自己挺好处的。”他总结道,“虽然是老板,但其实挺平易近人,和宁婉处的也还行。”说到这里,傅峥顿了顿,补充道,“当然,你形容我气质的这一段也确实没说错。”

“……”高远露出了一言难尽的表情。

“你邮件回完没?”傅峥不耐地看了高远一眼,“没回完之前不要再和我说话了,我去后面躺一会儿。”

高远的办公室非常大,在正常的办公桌和会客沙发后,他最近刚弄了个特别贵的山水画屏风,在办公室后方隔出了一点空间,把屏风后做成了自己的更衣室和休息处,平日里挂着好几套西装,方便临时接到会议或开庭通知更换服装,偶尔加班太晚也能在屏风后的躺椅上睡会儿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