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多谢,温小姐过奖。”言辞交锋,他历尽千难万险,扳回一城。
温玉转过身,往大门走。
“去哪?”陆显在身后问。
“三点钟见律师,我需准时赴约。”
陆显拉住她,“叫司机送你去,三点见面,五点回。”
温玉简直瞠目结舌,人身自由、个人隐私这类话冲到嘴边,最终下咽,她决定节省时间,不再对牛弹琴。
显而易见,跟着她一同去的不仅仅是司机,还有忠心耿耿,将陆显奉若神灵的汕尾仔,看她亦热切,对待衣食父母一般。
通常与律师谈案情都是同一结果——温小姐,此案可在可行限度内减轻、减免,甚至规避,但耗时耗力……
接下来要等事主自动割ròu,自主放血。
温玉提十五,王大状喊百分之三十,即三分之一,债款至多不超过温妍无偿所得,即是说两千五百万赢回,他要拿八百万抽成,难怪人家讲律师如恶鬼,贪得无厌,一贯在最悲惨时吸你血。
温妍听后大怒,“输便输,我宁愿烧给四叔都不给他!”
但官司不打,便要一分钱不剩,最终仍需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