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收回,他身娇体柔的,挨打这种事还是悠着点来吧。
见他疼得呲牙咧嘴,许风沐萌生出一股子欺凌弱小的愧疚。他刚才也挨了两拳,但他受惯了疼,身上没多大感觉。
朗歌从生到长都比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金贵,细皮嫩肉肯定不抗打。
要是朗歌不来招惹自己,肯定活的生龙活虎白白胖胖的。许风沐越琢磨越觉得愧疚,在警校受到的教育甚至让他萌生出负罪感。他蹲在路边迟疑了会,伸手按在他肋骨上。
“沐爷,你不是吧?”朗歌反射性瑟缩了下,舔舔嘴角的血讨饶,“我已经外伤了,你还想搞个内出血吗?”
“少废话。”许风沐把他上身的骨头摸了遍,确定没断没裂才撒手,“你这伤,最多躺三天就能好。”
朗歌痛苦地哀嚎一声,“别以为所有人的恢复力都跟你一样变态好吗?”
许风沐没说话,顺势坐在田垄边抽出后腰别着的蝴|蝶刀。
朗歌要是能爬起来,这会绝对比兔子还溜得快。
但他不能,只能躺在麦田里,眼睁睁瞅着许风沐打开锁扣,手指灵活的转了下,两边刀鞘反向并拢亮出刀刃,银亮地尖钩在十点的阳光里裹着冷。
“……”朗歌心里毫无波澜,甚至已经在考虑立遗嘱时,应该怎么定义许风沐的身份。
他大概要成为第一个把遗产留给犯人的傻逼,干脆写亲爱的凶手许风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