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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陈浩俊自惭形秽,不由自主地摇头叹气。

一直以来他都认为自己在音乐上是天才,但此时他才幡然醒悟他只是个蠢才。

“小…梁!我平时也比较喜欢写歌。”

人家已经写出来在华语世界流行的诸多歌曲,今晚还有一首才唱出来还没发行但也必将成为经典的曲子,陈浩俊觉得自己必须要谦虚低调一些。

“噢!你还会写歌?写了有多少首?”

原来梁凉以为陈浩俊作为一个黑二代,有极大可能是一个花花公子,他所谓的弹吉他和键盘估计也就音乐爱好者的水平。

但是他现在说他会写歌,这个性质就不一般了。

“一百多首吧!”

握草!这货没少划拉呀,自己到现在还没写出一百首歌呢。

“有没有被歌手采用过的或者是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的?对了!香港有专门发表歌曲的杂志吗?”

陈浩俊有点脸红,摇摇头:“没被歌手采用过,也没在报刊上发表过。”

这几年他写了超过百首的歌,起先还拿给人看看,在遭到几次嘲讽后,就再也没拿给别人看过。

他之所以要组建乐队,就是想唱自己的歌。

“原来是这样,这样吧!明天上午把你写的曲子也带上,我看看你写歌的水平,如果里面有不错的,我给你点参考意见,说不定会推荐给一些歌手。”

“好!我一定都带上。”陈浩俊这回是真的兴奋了。

最起码这话给了他希望,不像他老子身边的人,说的最多的就是你老子是红花双棍,你不跟着狐假虎威却去写什么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