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比较有分歧的是签字费跟合同年限。
这看起来是两项,但实际上是一回事。
拜仁慕尼黑的意思是,他们愿意给出高额的签字费,但合同年限必须得高,例如签个五年。
苏东才二十二岁,五年后也才二十七岁,到时候依旧可以卖个很高的价钱,不管现在给多少签字费,日后都能从转会费上捞回来。
不得不说,这笔生意设想得很妙。
但门德斯否决了拜仁的条款,不想签下过长的合同,这也是苏东的意思。
好不容易摆脱了长期合同的束缚,苏东现在还去签长约,这不脑子有病吗?
再说了,他哪里知道拜仁慕尼黑能达到什么样的程度?
一旦长约签了,拜仁却没有如预期那样发展,那苏东岂不是要困死在拜仁?
所以,门德斯的意思是采用弹性合同,苏东可以一下子签三年或四年,但每年都要规定一系列硬性指标,达到了自动延长一年,没达到,双方再协商。
作为让步,苏东的签字费可以每年付一次。
拜仁慕尼黑还是第一次跟人签这样的合同,所以比较谨慎。
门德斯提出的是,每年三千万欧元的签字费,合同签三年,最多再给一年优先权。
这是王初晴和队内的律师团队研究了很久之后,制定出来的合同,既能最大限度保障苏东的权益,同时又能照顾到拜仁慕尼黑的利益。
“说实话,三千万欧元的签字费,加上两千万欧元的年薪,他们等于是每年花五千万欧元,得到苏东的使用权,贵是贵了点,但还是挺划算的。”
更重要的是,拜仁慕尼黑不需要一下子拿出太多的资金就可以签下苏东,剩下的钱也可以拿来投入转会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