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秦笙告诉秦竹,他很想认识一个朋友。
秦竹很好奇,这还是秦笙第一次对除了自己以外的人有兴趣。
秦笙告诉他,那个人叫做井凰,是北凤初中部的学生会长,他每星期的周三和周五都会来琉辉的网球场打球,他说很想和他做朋友,可是心里有些害怕,希望哥哥可以帮他。
交朋友这种事情秦竹哪会,他自己都是半温不冷的凉水一杯,而且井凰的名字他也是听到过的,在男女生里都风传的非常厉害,从里到外都是超优的那一种,而且又是就读於那种学校的,哪可能稀罕和他结交啊。
不过在秦笙期盼的目光下,秦竹除了答应不做他想。
这件事的开头的确是有些狗血,不过之後的发展却更富戏剧。
秦竹其实很有冲动直接想到井凰面前来一句,“喂,小子,我弟弟想认识你,我们互相报下名号吧。”
不过这种很残的举动他永远只会在脑子里反复过滤,最终不会付诸行动。
就在他左思右想,怎麽可以用男人一点的方法去认识一个同性而不显得恶心,不被人一脚鄙视的踹回来时,一件事情将他的所有念头全数浇灭了。
秦竹想,妈的,还认识井凰呢,他没追杀我就不错了!
为什麽,因为秦竹和季语诺大干了一架。
季语诺,同样是北凤初中部的大红人,井凰的第一死党,却被秦竹一拳给打飞了眼镜,留下了一个大大的熊猫眼。
为的什麽事,秦竹已经有些记不得了,不过据之後季语诺数次的咬牙切齿回忆,大意就是秦笙被人在学校欺负了,问过同学说是a班的xx所干,秦竹遇到弟弟的事情向来就是脑充血的不管不顾的,听人一形容样貌,就脚底生风直冲网球场,到後面连人家是来打球和打扫的都没分清(a班的xx是打扫网球场的),就送了人家一只乌眼鸡……
年纪小,总是好斗热血外加无脑的,季语诺现在就算修炼的再狐狸当初也就是一个毛头小子。无故被人抡了一拳,没有不打回来的道理啊,於是两个人就对上了。
秦竹的优良性格在这时依然大发神威,季语诺斯文修雅,却也是练过几手的,不过从没见过这麽不怕死的家夥,打起来半点不要命,这场架最後谁都没有得到半点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