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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养出这样一双手的人,应该既不会常做女红,也不会常握笔写字,自然也不会弹琴这种伤指头的事。

所以这个女人应该是真真正正把自己养成了一个供男人赏玩的上等女人。

其实这也没什么,因为即便在二十一世纪这样思想开放女性独立的时代,你也会发现,往往是那些什么都不会,但很注重打扮自己,即便没钱也会时不时去美容院,还整点容的人更容易嫁给高富帅,当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奶奶”,反而是那些什么都会,能力还强的,容易嫁给吊丝。

萧瑾如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我最美”的信息,连看小皇帝的眼神都是温顺中带点“快来征服我吧”的挑衅。

“小美人的手可真嫩。”

元霄如她所愿地上了勾,萧瑾如却被她这幅姿态给恶心到了。赶紧收回手,往后退了两步,福了福,“谢陛下夸奖。”

元霄上前两步,又要去扶她,萧瑾如赶紧后退拉开距离。

“小美人,莫怕,朕就是想看看你的模样!”

萧瑾如这才有些慌了,她忽然想起了很多好色昏君,只要看上了眼,无论如何都会抢到手,而且手段极其卑鄙龌蹉。

她才不想被这个皇位都保不住的小昏君碰呢,一边后退,一边委婉说道,“臣女曾发过誓,这张脸只有未来夫君能看,陛下,请不要为难臣女。”

她已经想逃了,正张望着观察地形,忽然看见有个人朝这边过来,那身玄衣绣着金蟒,不是摄政王还能是哪个?

“噗通”一声,萧瑾如落水了。

“我以为等一会儿才会落水呢……”这都不带挣扎一下就下去了?

元霄眨巴眼,她是知道萧瑾如会水的,但人家美人儿却装得跟个旱鸭子似得在水里瞎扑腾,还一边呛水一边喊救命,元霄能不陪她演下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