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孟施和程欢还是水火不相容,今天怎么变得很亲切了?孟施有什么方法收服了承欢啊。看着程欢在那个半开放的厨房,拿着一大桶的牛奶慢慢的倒在一个杯子里,小脸上那股认真劲可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
“不烧了。”
孟施不知什么时候洗了手,有些冰凉的手指附上程恩的额头,程恩又一惊,脸上露出红晕,孟施的表答方式很直接。
“昨天谢谢你,要不是你,我今天就要住院了。”
孟施摇摇头,不想要这种答谢,他要是说,我希望你扑上来,让我亲一下,这就是最好的谢礼了,程恩会不会一生气就跑了?
“施,我听说那个人来了?是不是你心爱…”
从楼上跑下一个男孩,十五六岁的样子,一脸的兴奋,眼睛很大,很瘦,下巴都尖尖的,身上粉色的体恤上是一个滴着血的骷髅头,一条破破烂烂的牛仔裤,那神情就像是见到了世界级的偶像,眼睛内都是兴奋。
“宋!”
孟施一句话截住宋嘴里要说出来的话,他知道宋要说什么,是不是你心爱的那个人过来了?这话一说,程恩在傻也听得懂,那可就完蛋了,他要给程恩时间,不能急于一时。
程恩站起来,他反应慢半拍,当他听见楼上传来声音的时候,就看向楼梯,再转头的时候,说话的人已经站在他的面前,吓得程恩心里边犯嘀咕,是他动作太慢,还是人家属于飘飘家族?
“啊,果然是一个很可爱的男孩子,看看这双眼睛,干净的就像是泉水,这小脸蛋,多细滑啊,骨架很均匀,不用说,几年之后,他就会从美少年变成美男子,会很受欢迎的,到时候,施啊,你就要整天吃飞醋了,每天受憋,看你还有时间装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