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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总觉得,f比陶然更能靠近我。

我是为了陶然来这座陌生的城市的。其实我非常的不习惯,吃不习惯,睡不习惯,连呼吸也不习惯。我爱上陶然最初的原因是因为他个子高,可是现在,满街都是高高大大的男人,而我只是一个娇小的女子,讨厌漫天漫地的风沙和永远也排不完的报纸版面。

寂寞的夜里,我在网上对着f絮絮叨叨:我和陶然是重点大学中文系的高材生,大学毕业后我跟他回了他的老家,他分到了电视台,我分到了晚报。彼此的工作都还不错,我们租二室一厅的房子,同居。

晚上没事的时候,拿出存款来点一点,想象住进完全属于自己的豪宅的那一天。

为了让这样的等待短一些,我开始写书,希望可以赚得一些稿费,那些书是不会署我的名字的,我的一个学姐给我这个机会,她只需要每天喝着咖啡收取我的e-—ail,却可以比我多得两倍不止的价钱。

f取笑我说:“难怪你聊天时文采斐然,哪些书是实际上你写的,告诉我,我去买。”

“莫买,”我说,“我分不到一分钱版税,你不如请我吃个糖葫芦实在。”

“把你的作品ail给我,”他说,“我会认真看。”

我依言ail给他,他看不看其实我并不在意,至少在我的心里,我总算有了一个真正的读者。

他在第二天一早便给我回信,信中说:“原来你叫麦丫,麦丫是真名还是笔名呢,喜欢你的文字,你可以成真正的作家。”并将我的稿件做附件送回,错别字用红笔标出,看得出来他是很认真的读过的。

深夜打字的时候,我常常有很多的错别字,懒得去改。

很谢谢f的这份认真。

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要一个男人认真地看一些文字,是很难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