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男友还给她送很ròu麻的情诗,给她唱玫瑰情歌。
他们约我和纪一起去野营,纪不肯去,他说他怕蚊子。于是我也不去,我对女友我说怕蚊子。
纪离开了她以前女朋友老爸的公司,不过他依然找到了很不错的工作。他总是穿着很干净的衣服坐在写字楼里上班。他很注重仪表,衬衫要是有不慎有了一点点的脏,都会抽空回家来换上一件。
我喜欢上了熨衣服,把他的每一件衣服都熨得服服帖帖的。
我想唱卡拉ok的时候,多半是他不在家的时候。我可以很大声地唱,然后放了张学友的歌,想像是他唱给我的。
我从来没有听过纪唱歌,他说他喝了酒后会唱,可是我蓄意地灌醉过他好几次,他都没有开口唱过一句。
毕业后,我没有回老家。
我是计算机系的高材生,凭自己本事留在了这座城市,在一家公司做广告策划。虽然挣钱不多,但不用坐班,也很清闲。
有一次运气好,竟有大客户自己送上门来,我没日没夜地趴在电脑前做策划,他们对我的方案十分的满意,采纳了它。
我一下子就拿了差不多三万块钱的回扣。
我从来没有拿过这么多的钱,我寄了一万块钱给妈妈,然后把余下的都交给了纪。
我在信中对妈妈说:“纪替我找的工作我很满意,也很适合我。他很爱我,每天下班替我带一支冰淇淋。妈妈我很幸福。”
妈妈终于接受了我和纪在起的事实。她来看过我们一次,坐在我们家里那张小小的沙发上,妈妈说:“亚亚你要小心,刚刚工作可不能让单位的人看不起你。”
我知道她想说什么,我没有告诉她其实我和纪并不睡在一起,也没敢告诉他房子是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