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洗了澡,也靠在c黄边,抱着烟灰缸默默的抽烟。
他随手翻了一张cd,传来吉他特有的优美声音。
他喜欢吉他,上学的时候,疯狂的喜欢上了老狼,喜欢他弹着吉他唱歌的样子。
其实,他不是喜欢听,就是喜欢,穿着白衬衣,牛仔裤,在高脚椅上,自弹自唱的样子。自由洒脱,自娱自乐,乐在其中。吉他的声音好像能说话一样,非常适合他们这个年纪的学生,他也就喜欢上了吉他音乐。
老狼那样子唱歌不让他心动,他穿过校园的时候,看见一个男孩子,白衬衣,牛仔裤,坐在树下,自弹自唱,周围围着一群少男少女,对他的歌声,报以热烈的掌声。
他也站在那里,走不了了。
他很帅气,阳光一样的男孩子,浅笑着,弹唱着歌曲,对周围的女孩子乱抛媚眼,惹的女孩子对他尖叫,他很开心,白皙的修长手指,在吉他上划过,带出一串悠扬的声音。
王毅也就是从那个时候,爱死了吉他音乐,拼命的收藏吉他cd。
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身穿白衬衣牛仔裤,背着吉他的萧姚,在微风中浅笑。王毅,也就在那一刻,喜欢上了他。
王毅一笑,那时候的萧姚,纯洁的就像是一张白纸,如清晨的阳光一样让人迷恋。
萧姚弹弹烟灰,他想起了他们第二次的见面,那是王毅大咧咧的对他说,我发现你的吉他弹得很不错,我朋友也喜欢音乐,不过他这些天有些难处,一些小乐队挑衅他们,你帮我给他驻场吧,给他曾加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