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警察局,不能穿的奇装异服吧,至少他不能穿透明的白衬衣,性感的低腰牛仔裤,别人还以为他是到警察局拉客人。
一个当红的b,和一个特警队长同居,真的是匪夷所思。
挣扎半天,去还是不去?算了,去吧,硬着头皮去,晚上去,正好把他的衣服之类的给他之后,他就可以到夜店去疯一把。
其实吧,和他恋爱也挺不错,至少不会跟前跟后的盯梢。他工作的昏天黑地没时间回来,他可以在这个时间内去玩,想通了之后,他反倒觉得不错,他的生活没改变,多了一个人牵挂,也挺好的。和一个警察谈恋爱,真是自由。别想着他为什么不回来,不陪在身边,自己照顾自己,除了一个月之内他们会有三四次的c黄上运动,只不过多了一个固定的c黄伴。他还是那个萧姚。夜店最有魅力的妖儿。
磨磨蹭蹭到了天黑,他非常唾弃自己,不仅给他拿了衣服,还给他拿了厚外套。不仅给他买了水果,还给他买了一些零食。不仅给他带了饭菜,还给顺便把他队友的晚饭也带了去。他妈的,他都快成贤妻良母了,都是王毅这个王八蛋害的。他什么时候这么贤惠了?
他真的是硬着头皮去登记的,在所有警察的注目下,他低着头望特警队走,所有人的眼神都像刀子一样锐利,有人在小声议论,这个人着王对?什么人啊,什么身份,干什么的,为什么会这个装扮?
他尽量低调,很低调,没有穿过分的衣服,没有多说话,低着头快走,可他还是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
“王对,有人找。”
他再一次来到特警队,不是嫌疑人,也不是被临检抓来的,光明正大的走进来。
有人这么喊着王毅,所有人的目光唰的一下头放在门口的萧姚身上。他妈的,还不如被他抓进来呢,至少不会这么瞩目。
还真是在加班,特警队里,灯火通明,很多人都在忙着,不是他不想回来。
王毅走出来,萧姚看了他一眼,耳朵有些红。这个混蛋,不管是警服,还是休闲装,或者是忙碌了四天之后的微微狼狈,都性感的要命。
他穿了一双战靴,黑色的高帮军靴,黑色的出警裤子,裤脚装在靴子里,黑色的皮带闪闪发光,短袖的贴身黑色特警背心,露在外的胳膊上,肌ròu鼓着,贴身的黑色背心,显出他的好身材,没有一丝赘ròu,结实的厚实的胸膛,宽宽的肩膀,身上有一种力量的性感。每一块肌ròu都是他力量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