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他对受害者的虐待手段,理应变得更残忍、更花样百出,尸体验出的伤势应该更重。
可是却没有。小姚刚才说,尸体的伤势跟以前的差不多,就像是标准化作业出来的。这说明什么?犯罪手法的稳定,代表情绪的稳定。凶手昨晚非常冷静——这跟司徒熠的情绪和性格是不符的。”
“嗯,有点道理。”韩沉说。
锦曦:“岂止是有点道理?”
韩沉微微一笑:“继续。”
锦曦又将之前找出的一些悖论点圈出来:“怕麻烦”、“省事”、“批次化”、“不够私人化的纪念品”……转身望着韩沉:“情绪的问题,再加上这几点悖论,分明指向了另一个人的人格。而一宗连环案件里,出现了两个人格,有三种可能性。”
韩沉挑眉看着她。
“一、凶手是两个人。”她微笑道,“但这个案子里,这种情况不存在。
因为如果是合伙作案,即使两个罪犯有主次之别,他们的性格特征和标记行为,也会同时出现在主要犯罪过程中,譬如一个爱鞭打,一个爱剥皮;或者一个负责虐杀环节,一个负责绑架受害者以及处理尸体。
可这个案子,整个作案过程呈现标准的‘有组织能力罪犯’特征,像是完整的一个人,唯独在一些细节上,却遗漏了、矛盾了。这不是很奇怪吗?
同样,也不是双重人格。因为如果是司徒熠的双重人格交替出现,跟合伙作案的效果应该是一样的。
那就只剩下第三种可能:其中一个人格是假的,是凶手伪装出来的、想要误导我们。另一个人格,才是真相。而你刚才说的——细节,才是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