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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胜利啦!”

第一次来他家的时候,柜子搬不上了,好不容易上来了,他还被陶略往外赶,那时候他就发誓了,绝对要跟他住在一起。

看吧,拿下了吧,一直说自己喜欢女人的直男,还不让自己给掰弯了。

胜利!

给他打过电话了,陶略说他要去跟酒保采购,然后下午去医院一次,看看他养父。

他没要求跟着去,就为了趁他不在家的时候,自己搬家。

他家,来了几次,不陌生,陶略不和其他单身汉一样,邋遢,不修边幅。房间收拾的很干净,报纸都叠得整齐呢。阳台上晒着衬衫,牛仔裤,袜子,屋里有一些常绿植物,还有一个小鱼缸,看得出来,陶略是一个生活过日子的好手。没有什么风格,就是看起来挺舒适的。

大大的双人c黄,只有一个枕头,浅灰色的被子,这被子还是他买的呢,老鼻子钱了,这次也轮到他来说睡啦。电脑在c黄头摆着,烟灰缸也干干净净,厨房更干净,碗筷都没多少,拖鞋也是一双。

处处显示单身汉的味道,什么都是一个。

没关系,从今天起,单身汉陶略结束单身。

他就开始折腾上了,从楼下打包,把自己的所有东西都打包了,一包包往上扛。

打开他的衣柜,自己的警服,便服都挂上去,袜子内裤的也跟他的放一起,不对,又把丁字裤拿出来,在卧室里转圈,藏在哪呢?对了,藏到c黄垫下边,放进塑料袋里,塞到c黄垫下。

自己的枕头放在他的枕头边,被子不要了,他要盖那个一万多的被子。

拖鞋跟陶略的拖鞋摆在一起,放在门口。

运动鞋什么的放进鞋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