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里,丁当把那二十元钱气呼呼地扔到若麦面前说:“给你,你男朋友在酒吧泡妞剩下的。”
若麦把二十块钱捏在手里,慢慢地捏成一个小团,不出声,好半天才问:“你是说小东?”
“我不管他小东小西,反正就是那天早上在书店表演少儿不宜镜头的那个!”
“呵呵。”若麦竟然笑得出来。
“这样的男人,一脚踹了拉倒。”丁当狠狠地说。
若麦笑笑说:“我们差不多有十年没见了,其实,他并不是我男朋友。”
丁当惊讶地看着若麦,她一直记得那一天他吻她的时候,若麦脸上的那种幸福和陶醉,怎么会,不是男朋友?
“十年?”丁当试探着问,“青梅竹马?”
“嗯。”若麦说,“你那天看到我们,是我们十年后第一次相见。这些年,他去了哪里,在做一些什么,我都不知道。”
丁当问若麦:“那你,是不是喜欢他?”
若麦点点头。
“你是不是一直一直都喜欢他,从很小的时候开始?”
若麦又点点头。
“这样子喜欢一个人,是不是有点二百五?”丁当继续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