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歌给他盛汤,给他夹菜,看着他喜欢吃什么,他就把那盘菜给他推到眼前。
明明是客人,可他却做了主人的事情,看着梅寒吃着,他觉得他的手艺很不错。自己给自己做饭吃永远也不知道好吃,只有看着别人这么吃,才能肯定自己的手艺。
“你不是常驻国外吗?怎么也会做这么好吃的东西。”
梦歌细心地把花椒弄走,然后把酸菜鱼给他夹到碗里。
“我刚出国留学的时候,家里条件不是那么好,我是在一家中餐馆打工的,和大师傅偷来不少厨艺。我喜欢自己弄些吃的,那些还冒着血丝的牛ròu,会爬的蜗牛,蠕动的牡蛎,我实在吃不下,中国人喜欢中餐天经地义,还是喜欢煮熟了的东西。”
这句话说到梅寒心坎里去了。
“我和你说啊,那些东西都不是人吃的。我也在国外留学,每次吃那些东西我自己都会吐半天,没办法,我爸爸只好给我找了一个保姆,照顾我的饮食。”
“你的手艺,绝对一流,我以前以为五院的食堂大厨手艺就够好了,你比他还要好。”
梦歌有些疑惑,话说食堂,所有人都咒骂食堂,觉得食堂就是喂猪的,难吃的要命。可他经过考察,觉得五院不存在这种情况,病人吃什么,医生吃什么,医生吃什么,院长也跟着吃什么,绝对不搞小灶,也不特殊化,问一下,所有人都说不错。
“五院的医生,大部分都是单身汉,在家里也没人给做饭吃,一个大男人,你让他自己立火简直不可能。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吃不好,就没力气工作啊。食堂的饭必须要好吃,这也是考虑单身汉的生活问题。你看,不管是加班的值班的,还是正常上班的,都不会又闹肚子的,也很喜欢吃,我这就放心了。主要是曹广林,我嫉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