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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清洗的时候,程彻似乎稍微醒了一下下。
很不清醒的样子。
就那么恍惚地、用黑沉沉的眼睛半梦半醒看着赵清嶺,直看得赵清嶺毛骨悚然。
“彻彻……”
某人渣怂得小黄鸡一样,一秒乖到不行,狗腿地替自己男人按摩手心:“对不起,我、我错了,都是我的错,我神经病。”
“你别怪我,别怪我好不好?”
“我没想分开,真的没有。彻彻,你听得见吗?”
怀里的人没有回应。
闭上眼睛,又睡了过去。
剩下赵清嶺兀自发了一会儿愣,然后上上下下忐忐忑忑,自发性心律不齐。
是。把人蹂|躏完了,蹂|躏痛快了、满足了,阶段性神经病终于不治而愈。整个人变回特别特别正常、特别特别忠犬的出厂设置后,开始知道要后悔、后怕、坐立不安了。
这种感觉,嗯,怎么说呢?
就像是困难时代,家里n口人只有一只馒头,大家都舍不得吃,只有傻傻的小儿子忍不住偷偷把那馒头全吃光了。
基本可以说吃的时候有多爽、多嗨,吃完就知道自己要倒多大的霉。
就,怎么办?
怎么办!!!
赵清嶺团团转,觉得他需要一支烟。
虐妻一时爽,后续火葬场。尤其这还是他第一次在死亡边缘进行试探,并不清楚程彻的底线在哪里。
而且,他在把人拖上床之前、之后,都胡说了什么?
好多片段,因为太兴奋,已经模糊了。
但他隐约记得,中间程彻突然冷冰冰看着他,问他是不是要分手。问得特别特别认真、眼神在他看来特别特别阴沉、犀利、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