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他生命中最大的变数出现了。
钟晚放弃明予礼的生日会,而去参加明颖的生日,的确令他有些意外。但并不足以令他相信他就是那个意外,他始终相信,当人还能保持住自己的纯善,只因利益不足。
不过他的确是有些喜欢这个孩子的,与以往只是为了自己的恶趣味而和那些孩子交往不同,他对他,竟真有几分心动。
他在知道他喜欢明颖的情况下,对他告白,既然作为一个一无是处的明颖,都能吸引那个笨蛋,那么作为明予礼,又怎么会得不到他,没这样的道理。
结果,那个笨蛋用实际行动告诉他,有这样的道理。
他竟然被他拒绝了。
那个孩子,又令他意外了。
为了展示成为“明予礼”男朋友的好处,他故意高调宠一个现在已经连名字样貌都记不住的小男生,甚至做了一件,让他后悔不已的蠢事
任凭他威逼利诱,他仍是不肯答应,结果在拒绝了明予礼之后,卖血凑钱换一台照相机,傻乎乎地捧到明颖面前。
为什么那
因为我喜欢她
那个孩子是这样说的吧,没有任何的利益诉求,便傻乎乎地将自己的心捧了出来这一颗心,任凭他如何挖刨,挖得有多厉害,刨得有多深,始终是最干净纯粹的样子。
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人,傻到连最冷酷的猎人都为他心疼,同时又能这样倔强。
明明肯把心给明颖,为什么不肯给明予礼,他又有哪里比不上明颖?
那一巴掌打在脸上,最疼的不是脸,是他发疯似的推开他,说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