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宵躺在床上,听着外门合拢,闭上眼。
他其实也挺久都没再想这件事了。
当时年纪小,很多事考虑得不周全,有很多事现在回想,都并不该做。
可做了也没后悔的机会。
腺体又有点异样,梁宵反手按了按,算算时间,从口袋里摸出支便携装抑制剂。
……
虽然把经纪人气得不轻,但当时的梁宵其实真没怎么觉得害怕。
从小什么事也都得自己受着,腺体分化信息素爆发,无非是比别的更难熬些。
真论起痛苦的程度,还远比不上背诵并全文默写《离骚》,然后发现《离骚》其实不用全文背诵并默写。
梁宵自己出神想了一阵,没忍住扯了下嘴角,裹着被子翻了个身。
当时的情形,就算没把人叫醒,其实也不是不能留个纸条,说明清楚情况。
但十一年前的小梁宵,孑然一身,没在什么地方停下过,不知道什么叫朋友。
那个时候的小梁宵,有着固执且自成一套的逻辑体系。
只要不问名字,两个人就不算朋友,就是冷酷的骗吃骗喝关系。
只要他设法让对方脱险,就算还了这些天的饭钱。
只要他不喊疼,就还能熬得住。
翻窗户跑出去的时候,小梁宵其实已经连站都站不稳。拼着不知道哪来的一口气,撑到上火车,就彻底昏死了过去。
那趟车十七个小时,梁宵昏昏沉沉,在列车前行分割的光影里睁开眼,发现还有十来分钟到站。
胳膊上咬出来的伤没来得及处理,血洇透了两层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