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康彩珍还热情万丈的,只要是人家一来,就说“我女儿我女儿”;
渐渐的,她热情消退了,理智回来了,嘟囔“哎,这些人,还给不给我们吃饭啦?怎么没完没了的呢?”
话才说完呢,饭店经理又来了,还带了个照相机,说要给大家合影留念。
康彩珍原本要黑脸的,听着可以合影,倒忍住了。
可是呢,说是合影,不过是这个饭店经理给林霜霜这一拨人随便的拍了一张,接着就自己和党橙橙站着,让人给拍照,左一张右一张的,都忘记党橙橙是来吃饭的了。
真的很让人无语。
但在饭店经理这些人的眼里,却是“我喜欢你们才这样的”。
好吧,大家伙都忍着,毕竟确实是让人骄傲的事。
合完影以后,饭店经理喜滋滋的走了,党橙橙刚坐下,却又来了一批人。
这三四个人带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
其中一个约莫四十岁的、烫头发的女人,一过来就把孩子推到党橙橙面前
“同志啊,听说你是垭运会冠军,你可太了不起了,你的奖牌可以给我们孩子看看吗?让他也稀罕稀罕。”
刚拎起筷子的党橙橙哭笑不得“不好意思,我们是来吃饭的,没带奖牌。”
烫头发女人“啊?没带啊?哎哟,你是冠军你要带着的嘛,好给人看看嘛,要不然,人家怎么知道你是冠军嘛!”
党橙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