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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nba30支队伍又是一个整体,相互间有利益牵扯。

一支球队易主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因此不是老板一个人能做主的。

首先要涉及一个组织——nba理事会,这个组织经常在有关nba的重大决策中出现。

nba理事会是由球队老板们组成的,对于联盟的重要决策有决定权。

根据规定,nba任何球队的转让都必须获得理事会批准,具体方式是投票。

除了出售球队的老板外,另外29支球队的老板,必须要有四分之三的人同意,球队才可摆上货架,也就是说至少要有22位老板投赞成票。

球队不是老板想卖就能卖,但有时候老板不想卖也得卖。

就比如前快船老板斯特林因为种族歧视事件遭到联盟终身禁赛处罚。

nba理事会投票通过决议,要求斯特林出售快船。

斯特林的妻子谢莉使用医生鉴定,证明斯特林患有老年痴呆症,缺乏行为能力。

谢莉全权处理快船出售事宜,最终以20亿美元的价格卖给鲍尔默。

斯特林起诉称这个出售无效,但法院判斯特林败诉,快船就此易主。

同理,球队也不是想卖谁就卖谁

当球队出售提议获得联盟理事会批准,接下来就进入选择买家的阶段。

nba有专门的财务委员会对球队的价值进行评估,同时对易主后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估。

一旦预估不利于球队的未来发展,即便球队老板认定的买家也只能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