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伙人葛栢、雷洛等人完全是因为名声在外,才被死盯着不放,李长亨立马觉得投资香料港的地产,最好还是用离岸岛的公司为主。
然后以避税公司的名义,把这些地产项目的建设,授权给李长亨的公司。
仅仅是基建,能赚的钱只有10到15,还是能说的过去的。
然后再把项目分包给香料港的建筑公司,那么本来就必须交给这些公司的基建,又能让李长亨明面上的公司,再次压缩利润空间,尽最大可能少交税给米国佬。
而且还让米国税务毫无办法。
就像今年四月份,米国规定的前一年中的税务审核最低期限之前一样。
李长亨个人资产和持有的在伦敦注册henry-li公司,在聘请的伦敦专业的税务的律师行,和米国税务部门退休资深税务人员,充当顾问的米国税务律师行进行审核过后。
仅仅只交了7万英镑给米国人。
反而付给这两家专业律师行的费用,就达到6万英镑,也就是24万美金。
但这钱交的实在太值了。
要是李长亨自己来,不仅会被税务烦死,还无法找出所有漏洞,避免被米国和英格兰税务列入不信任人员中。
就算有某些人想找麻烦,那家专门聘请了税务资深退休人员的米国律师行,也有足够的经验和关系来游说和打官司。
光看看26个律师成为总桶,就知道米国为什么会有律师是证客摇篮的说法。
自己在瑞银里有5900万美金,扣掉2000万放在渣打,用来给那些换地的普通人信心外,剩下的2900万美金的现金,应该足够建起好几栋大型商业建筑。
而且,不管是建楼还是换地的居民楼,都能分几次付款。
再说,一旁的雷洛、颜同和蓝江之类的人,都是能搜刮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