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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生意对李长亨简直就是天大麻烦,因为管理上的事会太多,太繁琐。

可对于普通人来说,别说只是管理麻烦了,给人当小弟,求爷爷告奶奶就能赚到钱的话,有的是人会去做。

然后李长亨就撇了眼那个叫米奇-皮尔逊的家伙。

这种人应该就是帮助约翰-高斯福搞定麻烦的角色。

想搞定工人和公会,还真必须和这种人合作。

听哈特说这家伙还是个牛津大学毕业的,脑子聪明又舍得下身份做灰色生意,不发财大概都难。

而老高斯福想卖掉庄园,可能是觉得在乡下地方接触到的贵族太少,所以,才想去伦敦这种贵族一大摞的繁华城市忽悠更多的傻子,把土地承包给他?

李长亨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心里想着自己是不是想太多了。

可随即就想到菲利普说过,老高斯福的客人越来越低级。

而且看今天的客人,除了自己这一伙,蒙巴顿和两个公爵长子外,就没一个贵族主动过来。

这就是说他的名声早就在贵族圈臭了,那么老高斯福搬家去伦敦的举动,能起到正面的作用?

而且,他是真真正正没必要,更不应该卖掉祖业啊。

这让人感觉高斯福庄园就像是烫手山芋一样?

李长亨心里立马想着,为什么?

生意不好做,或者说名声臭了,没人愿意合作,又不好意思说自己没钱,没办法继续维持这种每年花费几十万英镑的宴会?

所以,脸面都不要的,打安妮这个侄女家土地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