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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亨点点头,却没直接离开,而是拿起倒在书桌上的水晶酒杯,放在鼻子上闻了闻。

又走到酒柜边,打开水晶瓶闻了闻里面的威士忌。

瞬间就皱眉起来。

身体被几倍强化的好处就是,他的鼻子虽然没有狗狗百万,甚至千万倍强于人类,但让他意外的是,居然没闻出异常来。

难道自己猜错了?

李长亨都不知道自己这一天里骂了多少次了。

老高斯福是喝多了酒,醉了加睡着了,才轻易就被人一刀致命?

可这也不应该啊!

胸口上的白衬衫并没多少血迹,这是很明显的在被刺杀前,就已经死了的证据。

否则,血迹至少会透过白衬衫,流到腰间,而不是仅仅只有半个拳头大小的一圈血迹。

毕竟心脏是什么地方?那是人体血液汇聚和供给的源泉。

只有人死了,血液不流通的情况下才会在半个小时后,往下肢沉淀和汇集。

导致上身血液不足,加上血液会慢慢凝固,才没从伤口上留出多少。

也就是说,有两伙人怀着同样的目的,一个是毒杀,一个是刺杀。

该死的约翰-高斯福,到底得罪多少人?

做下多少恶行,才会有这么多人恨不得他立马死?

可除了酒之外,老高斯福是被什么毒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