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李长亨已经快要站在最顶层,众人只讨论了一小会,在李长亨和丹泽尔-卢卡斯之间选,很容易就决定有机会就干掉丹泽尔。
鲁伯-布洛林眼睛里,散发着贪婪的目光说道,“丹泽尔-卢卡斯从68年开始起势,5、6年下来,赚到的钱怎么也有上亿美金了吧?
就算大部分钱在米国之外的银行,和一部分用于购买房产,但剩下的现金,怎么也有2、3千吧?”
众人一听这话,眼睛里都露出了贪婪的表情。
几百万美金别看不多,但想想此时的尼克斯队,连球队带球场也就800万美金左右。
当然,篮球此时在米国,还是小弟中的小弟。
换算起来可能不太准确。
第744章 二选一当然选更厉害的那个
但李长亨在曼哈顿买下的熊猫餐厅门店,均价才30万。
就知道此时的几百万,未来至少值几千万,甚至一两亿。
而用房产这种在米国常年不涨,偶尔才涨几年的产业做比较,应该算公正,甚至估值偏低的换算了。
“现在还不是时候。”
位高钱也不少的泰迪·里默,人老了,自己怕死。
同时因为有家有口,又有公职的原因。
无法像李长亨一样,随时都有十几、二十个护卫保护着。
所以,他当然不愿意在没把握的情况下,轻率的就和丹泽尔-卢卡斯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