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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米国的传媒集团又不只有赫斯特一家。

反倒是李长亨担心仅仅花旗一家,会扛不住几大财团,和各种资本势力对新公司的垂涎。

至于一个人做。

想倒是想过,但李长亨很清楚,自己一个人就算能搞定电视网络。

时间也得以5年来计算,而且想建立覆盖大半个米国的电视网,本身就必然要和各大势力妥协。

大家一起做大蛋糕,而不是成为对手。

既然这样,还不如拉上花旗。

更别说,他的目标不仅仅只有米国。

岛国、英格兰、南高丽、新家坡、南亚、欧洲的电视台,都是他扩张的目标。

要是不拉上米国的财团,吃独食的花旗和新公司,或许可以在米国立足。

但走出米国,分享利益给其他国家的本地势力,岛国和南高丽倒是有可能拿到许可。

英格兰则因为李长亨有英格兰籍,加上安妮、王室和唐宁街的良好关系,许可证应该没问题。

但其他地区就会变的困难重重,甚至米国的财团和当地其他势力,绝对会时不时就会有人找麻烦。

当然,李长亨要是只守着这些国家的市场,确实有不小的信心,能仅仅靠花旗和他自己,还有股东们的关系网,守着这家新集团。

但还是那句话,在能保证自己的控制权之前,大家一起发力把蛋糕做成千亿规模,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更大。

还是3、500亿就满足的选择题,并不难选择。

等他把花旗的市值,从70亿拉升到百亿,两百亿时,他就有资格向董事会提出增持股份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