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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新千年之前,这家公司就是米国传媒界的无冕之王。

任何一个和时尚、体育、旅游、豪车、明星八卦有关的事,永远避不开赫斯特。

可惜未来赫斯特会衰落下去,同样是因为纸质媒体的衰弱。

当然,米国反垄断法,也让这家公司很难在电视领域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只能在地方电视台,和体育节目上做文章。

但是错过了网络媒体,那就是眼光的问题了。

而且最可惜的是,居然在90年有机会全额买下市值才8亿美金的esn,也就是专门播放体育赛事的米美国有线电视联播网时。

居然犹豫了之买下20,剩下的全被米老鼠公司给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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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好了之后,李长亨第一时间让人去成立公司,并且注册电视销售的各项专利。

他甚至用文字、图画和实用模式,来注册79年才被英格兰人研发出来的有线电视网专利。

至于成不成,那是律师的问题,但先把可以注册的专利注册下来。

未来不管是自己研发,还是授权出去,把坑先占了绝不会吃亏。

不对。

这不是会不会吃亏的问题,而是必然会成为大暴的项目。

和建立通讯基站所需要的资金相比,有线电视网的费用低十倍都不止,而且进入门槛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