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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直播效果不行,那就只能放弃在节目里,放出销售数据来刺激观众的购买欲望的手段。

边往直播间走的时候,李长亨低声对自己的律师问道,“相关的法律问题,你们搞定了没?”

律师抬头看了看自己周围,确定没人偷听后,这才低声回答道,“我们自己的研究过,加上咨询过4家大学的17位法律教授。

一致得出现有法律对我们有利,但没法保证未来不会遇到还没出现过的案例。”

李长亨心里一喜,律师这么说,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在米国卖东西,除了使用现金外,刷卡和邮寄支票的购物方式,都是先收货再付钱。

刷卡和在小票上签名之后,并不等于钱立刻转到卖家手里。

邮寄支票更是先收货在寄出,或者现场给邮递员。

这钱也不是立刻能拿到,这对买家来说是有利的。

一旦顾客不满意,他是可以打电话给银行,要求拒绝付钱。

之后和卖家的协商不成,那就上法庭。

所以,李长亨当然会担心电视购物这种模式,会被人钻了法律空子。

再有别看米国好像十分发达,但绝大部分米国人的素质,可没媒体宣传的那么好。

假支票或者支票跳票,赖账、故意损害收到的货物之类的问题,以后一定会碰到很多。

加上米国对卖假货,还有虚假广告的处罚不是一般的严厉。

电视购物想安稳、成功的发展下去,绝少不了一个超级律师团护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