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真要说他有责任帮花旗获得更多利益,那李长亨也有借口要求集团奖励他的工作成果。
到时候那就不仅仅只是钱上面的奖励。
给股份和单纯给钱,花旗的股东们都不需要考虑,一定会选择只给钱。
否则按照和李长亨当初的合同,只要他帮花旗的市值涨80亿,又出得起钱,最后的股份是可以达到32。
这要是在这份合约履行完之前,再让李长亨获得超过14的股份,那么他就能掌握34,然后获得一票否决权。
这就意味着董事会在投票表决某项决议时,即便所有股东都赞同时,他都能用一票否决权否掉那个决议。
而他想做的事情,只需要拉拢51减去34股份的少部分股东支持他,任何事都能通过。
不想做的事,即便66股份的股东赞同,也别想在董事会上通过。
等于砍掉了其他股东们,在董事会上一半的权利。
以李长亨的手段和赚钱的本事,到那时花旗其实已经算是完全被他掌控了。
当然,李长亨要是能帮股东们获得足够多的利益,获得超过3334股份的机会也不是没有。
而且此时的李长亨即便只握着195的股份,影响力也已经让大大小小的股东们不愿意和他吵起来。
判谈来谈去,唯一争论的焦点只剩下钱的多寡。
李长亨看了看老洛克菲勒、摩根的代表,还有几个掌握着巨额养老基金的代表,很快就把拉拢其他集团,一起参与进来吃肉,再分担风险的想法说了出来。
果然等他这想法一说完,几个基金的股东代表和老洛克菲勒立马不在意是支付给李长亨一亿,还是6千万的事了。
第1010章 无赖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