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威尔斯,越听脸上的笑容就越灿烂,抽烟时居然有种没等自己发挥,敌人就快要投降的想法。
等坐上木头快艇,一开始三人还有心情拍照,可两个小时后,一成不变的丛林、河道顿时让人觉得枯燥起来。
“鲍勃、杰夫、哈里斯,到矿区还需要3个小时,建议你们躺在船上睡一觉。”
“上帝”,那个叫哈里斯的印裔二代,立马抱怨道,“早知道我们就租用一架直升机了。”
威尔斯耸耸肩,“抱歉,先生们,布桑矿业虽然拿到了布莱克矿业的1200万美金投资,但这笔钱在谈判期间,阿斯塔就已经计划好了全部投进各种机器和修路上。
弄得我这个董事长想买件像样的西服都没钱。”
三个二代一听,不仅没生气,反而默默想着还是阿斯塔靠谱。
而且听威尔斯的意思,明显是缺钱了,毕竟在丛林里建设一条路,即便是泥土路,花费也绝对不小。
这么一来,自己等人背后的投资公司,入股的概率就更大,而且还能趁机压压价。
站在船头的阿斯塔,听完威尔斯的话,不仅没指责他泄露公司机密,反而嘴角露出笑容的放心了下来。
两人这种默契配合,确实让人很爽,而且搞定三个书呆子后,公司一旦上市,拖过半年,自己手里的股份就能卖掉。
这里所谓的半年,意思是某家公司上市之后,创始人和股东们手里的股份必须等到半年之后,才能在股市里随意买卖。
目的是保护股民的利益。
至于威尔斯,阿斯塔现在还没想好要不要坑他,或者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他。
再三思索之后,阿斯塔还是决定先保持现状。
毕竟两人还是很有默契,现在也还没到真正需要跑路的时候,反而需要精诚合作一起走过接下来的几个大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