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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威尔斯和阿斯塔来说,这种做法很冒险,因为即便矿区附近的不少原住民,确实从河道里淘到过不少金沙。

但淘金要是那么容易,就不会一百个人只有一个赚到钱,其他的要不赔钱、要不就只能混个温饱了。

至于发财,即便是米国西部淘金热最红火的年代,真正发财的反而是卖牛仔裤和卖铲子的人。

而且三个华尔街二代,是否真有那个耐心,长时间在河里淘金,就只有上帝知道了。

阿斯塔在威尔斯的目光放在一个负责开船的原住民身上时,很快就反应过来。

这些原住民因为交通不便,即便找到黄金,很多也没渠道卖出去。

即便有人来收购黄金,卖掉的价格比起外界差了好几倍。

甚至不少原住民根本不知道,金价早已经从几年前的一美金的含金量为0888671克黄金,变成现在的每盎司140美金,大约5美金一克的程度。

要不是阿斯塔自己搞了个金矿骗局出来,他都想着干脆深入各个部落,用货物和部落换黄金了。

当然,这点子其实也可以当做最后的退路。

既然原住民时常能淘到金沙,那么就是说他们即便不是专家,也知道附近河道那个地段能淘到金沙的概率更大。

加上阿斯塔自己就是地质方面的专家,情报和知识一结合,确实有可能让哈里斯三人亲手淘到金沙。

而且,又不是必须要找到几十克,或者更多的黄金。

只需要让哈里斯三人亲手在河道里,发现哪怕仅仅只是一片米粒大小的金沙,就足够让他们相信金矿是真实存在的事实了。

阿斯塔对着威尔斯眨眨眼,然后带着哈里斯三人去换长筒胶鞋,和挑选淘金用的工具。

而威尔斯等哈里斯等人走了后,掏出烟和钞票,开始询问原住民最适合淘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