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很现实,既然没被联美影业纳入第一批首映的名单中,那么这些电影院,要不地处米国中部人口并不密集的地方。
要不就是连好莱坞,都没真正开发出发行渠道,或者市场的国家和地区。
以往这些地方,不仅极难统计票房数据,偷票房更是随处可见。
而且不少当地的电影院基本上都是在电影下映之后,半价或者更低价购买拷贝。
甚至直接自己拷贝。
但这次因为电影实在太出名,即便南美一些敌视米国的国家,都有很多媒体只报道李长亨和安妮,而让当地观众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心。
这才让不少电影院,为了尽快拿到拷贝,夺走当地竞争对手的市场,主动找上联美影业。
而李长亨的回复也很简单,3万美金一个拷贝,并且还得用2、3千美金的正常价格,买走至少3个联美影业片库里,积压着的其他电影的拷贝。
前者3万美金一个拷贝,对于南美等偏远地区,绝对算高价了。
而后者3份已经上映过的电影拷贝,则完全是为了培养市场,扩大联美在全世界的知名度。
知名度越高,对联美的估值就越有利。
对李长亨用联美当诱饵,获得传媒集团更多股份的计划也越有利。
以后世人的眼观来看,拍电影其实并不是个好生意。
看似一千万的成本,时不时就爆出几千万,甚至上亿美金的票房,确实赚大发了。
但钱没那么容易赚,更没人能保证自己的电影一直受观众喜欢。
而且拍摄到上映的周期不仅以年来计算,资金回收得等到电影下映,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拿到。
稍不注意就得亏本不说,还得和好莱坞同行和欧洲同样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