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擒贼先擒王,魏泽竟是在这种时候爆了身份,那这二当家必须得活着。

孔翔宇往手心里又划了一道血口,这回的血口比先前的两道都要深上许多,他将血液抹在玉扇的扇面,冲着贼人猛的一扇。红光乍现,贼人被吞噬的手脚瞬间与人体分离,血沫横飞。

贼人惨叫一声,昏死了过去。

金子吞噬完残肢,便又恢复了常态。只是没了符咒的束缚,竟是要将周围昏睡着的那些商人也一并吞噬了。

孔翔宇手掌撑着栏杆,翻身跳落地面,用自己浸血的手指快速在金像背上画了一道符咒,这金子才算是暂时被控制住。

那原本蒙着金子的布袋,以及贴在布袋上的符咒都被撕成了残骸,不能再用。若是要保证这金子安好,他唯有在写画上几十道符咒才行。

魏泽收拾完余下的几名山贼,收刀赶制孔翔宇的身侧。他皱着眉头看向那双满是鲜血的手,此时正动作利落地在布袋上用鲜血书写符文。

“你这是做什么?”

孔翔宇摆摆手:“我写完就好了,要不然这东西停不下来。”

魏泽一把拽过他的手,手掌上有好几道口子。若是血不够了,孔翔宇便又会划上两道新的。

“你……”

孔翔宇抽回手,血渍染了魏泽一手:“没事,我都习惯了……”

魏泽微微蹙眉,这种事哪里还有习惯一说。他低头细看,孔翔宇卷起袖子的两只手腕以及手背上竟全是些细小的刀疤,纵横交错,不寒而栗。

孔翔宇这话纯属就是下意识而言,记忆中的柏霄确实对这种事已经习以为常。他的双手每日都是这般血肉模糊,有时候手臂不够用还会划在腿上,备受煎熬。

虽是福巫,却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哪有什么真的天降福运,想要得到什么,就总得付出点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