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澜,这可是在家里了。”周明辉扯开领带,沙发背上一扔,走近血族道,“这么皮,不怕被就地正法?”

“来就来,怕你了?”卓澜捏住他的领口,“不过你不先吃个晚饭吗?别到一半就低血糖不行了啊。”

周明辉握住他的手:“我什么时候、哪次不行了?”

“这倒是。”卓澜乐道,“哎,周总,就这么来?我可喜欢你这衣冠禽兽的样子了……唔……”

“说了别这么招惹我。”

结果这餐晚饭,周明辉晚上九点才吃上。

卓澜坐在他对面陪餐。血族喝了自己最喜欢(之一)的味道,还来了酣畅淋漓的一场,这会儿好说话得很。周明辉吃饭,他就看着,还真跟被包养的小艺人似的。

结果卓澜还没烦,周明辉先说了一句:“你就不能自己去找点乐子吗?”

“我就是在找乐子啊。”卓澜乐道,“周总秀色可餐。”

周明辉道:“不用你陪我吃饭,不讲究这些。”

“你这话说的。”卓澜在桌子下踢他一下,“我不用吃饭就不陪你吃,那我还不用睡觉来着,那也别陪shui了?”

“你跟我辩论什么?”周明辉道,“以前要你陪,你死活不乐意。现在不要了,你又不走了,你就是非要和我对着干。”

“我乐意。看你生气有意思。”卓澜肆无忌惮,继续踢他。现在卓澜有点理解艾利克斯把周明辉排第一的理由了,如果把和周明辉互怼看做一种乐趣,那真是其乐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