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角忽然走出来一个男人,盔甲大斧,疤痕跨过整张脸,看起来极其凶恶——实际上也臭名昭著。他掌握着一个穷凶极恶的佣兵队,玩死ji女的事传遍整条街,chang馆背后的老板不敢触他霉头,总是不了了之。

被他欺压的平民们,更是无力反抗。

这个好似法外之地的边陲城镇,正让这种凶恶的不法之徒如鱼得水。

眼下,城镇里最狠戾的人之一,已经走到了卓澜面前,伸手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提了起来。

血族的身高稍微矮一些,比不上这个两米的大汉,被他拎得双脚离地。卓澜不知道这个人听到了多少,理解了多少,只是因为对方呼气带出的恶臭而嫌恶地皱了皱眉。

“没想到大家都看走了眼,原来你居然是这么漂亮的小东西,还是个整天跟着男人、靠咬男人才活得下去的玩意儿。”男人一笑起来,看起来愈发狰狞丑陋,“那个怪人有什么意思?我才能满足你,每天都把你灌满喂饱!叫你再也想不起别的男人!”

显然,男人误解了卓澜说的那个“咬”是什么意思。这种下三滥的黄段子,卓澜不是没听过,只是觉得这个长相、声音配上这个话,真是恶心得可以。

血族低笑一声:“……好啊。”

这个回答出乎意料,拎着他的恶徒愣了一下,随即大笑:“哈哈哈,你还算有点胆量!来吧,我现在就满足你!”

卓澜看着他的眼睛,故作可怜兮兮的模样:“不要在这里……我要床……”

“你要睡在金子上都行!哈哈哈……”

男人将他扛在肩上,迈着步子就转回身往来的地方走去。卓澜面朝后方,在转弯的瞬间,看到那个黑色斗篷再次出现在了走廊的另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