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低笑一声,径直吻了上去。

这个晚上,希卡莱什确认了卓澜身上根本没伤。

血腥是来自别人的,也就是那个把他扛走的骇人恶霸。希卡莱什问他为什么要花三个小时,卓澜哈哈大笑。

“你在……担心我吗?”血族抱着对方的脖子,摩挲着被自己咬开过两个血洞、现在又已经愈合的肩窝,带着些气音低笑,“我撒完气弄死他之后,花了点时间搜刮了一下他的财宝。”

“花了三个小时?”

“当然不是。我回到酒馆,隐藏自己,在拳场……暗中观察你的英姿……”

希卡莱什用一个缠绵又极富侵略性的吻,来消散憋了好几个小时的担忧,和被逗弄的躁动。

被耍了是令人冒火,但某种别的感觉也愈发高涨。

两人纠缠了整整一个晚上。

卓澜一开始有点意外,后来发现,这个看起来跟高岭之花似的家伙,根本就是一头丛林里来的野兽。平时对身边万物爱搭不理,一旦摁住了自己狩猎的猎物,就会死死压住,不吃到自己饱腹绝不松开利爪。

甚至接下来的几天,两人一块行动,这个藏着尖耳朵的家伙还会时不时“偷袭”卓澜。身为血族的卓澜一开始当然是不怕这种事的,好整以暇地回应对方。然而这个尖耳朵大约是食髓知味了,行事愈发嚣张。他在大众面前依旧是一派冷漠不开口的模样,两人独处的时候却很喜欢肌肤之亲。很久以后,卓澜回想起来,总觉得这家伙大概是有肌肤饥渴症……或者是对那种事特别喜爱。

不过卓澜也没什么不喜欢的。

一方面是血液的口味极其符合他的喜好,简直就是尝了之后别的都要食之无味的超级天菜级别;另一方面这家伙外表冰山,内里却如同灼烧的火焰,卓澜还挺喜欢这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