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十三叔叔,我习惯叫他十三叔叔了,不喜欢叫皇叔,就像曾经不喜欢叫爹爹父皇一样,我觉得这样亲,我喜欢。
于是,当十三叔叔派人驾着最漂亮的腾凤七宝香车送娘离开皇宫之后。
我再也没有见过我的娘亲。
曾经有一天我忍不住,我抱着十三叔叔的腿哭着问,娘去了哪里?
十三叔叔说,娘就在这天涯海角的某一个地方,跟我们的爹爹在一起。
那时我便不懂了,其实我知道爹爹死了,我即便是个孩子但我不傻不笨,但我和哥哥亦同样知道,娘还活着,即便是娘没有再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也知道,娘真的还活着。
天人永隔,又怎么会和爹爹在一起?
而就在十岁的那一年,我认识了所有所有平常人必须学会的字,那一年,我兴冲冲的拿着太傅送给我的奖励去乾司殿找十三叔叔,而我,却在空空如也的御书放里看到了一封信。
因为看见了信封上边简单的几个字,我便认出了那是娘的笔迹,那是我第一次大胆的将皇帝桌案上的东西翻下来看。
里边是一张干净的纸,上边写满了密密麻麻的素净的小楷,开头写着,见字如面,而尾端写着,一个好看的,却又温暖极了的“瞳”字。
瞳。
那是娘的名字。
娘在信中说,那一年四月初八,她拜完菩萨,便叫一个小厮驾着马车带她下了九合山,去了一个故地。
我那时不懂,这个故地是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