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呢?”
白毛毛沉思,“我觉得他身上的气息有些熟悉,但是又不太像……”
“傻,”郎君羡轻敲他的额头,“那个确实是闫淼,你没注意到他的背上,有一道很深的疤痕。”
莫勤抱着兔子进来的时候,郎君羡就留心观察过,兔子被养的很好,圆圆胖胖的,保养的光滑柔顺的皮正好遮住了狰狞的伤疤,一般人不会注意到,郎君羡的眼力向来好,一眼就注意到了细微的不同。
“那他怎么不认得我们了?还有莫勤也……”
“起死回生这样的秘术,总要付出代价。”郎君羡认真的看着他,你看莫勤皮肤下的东西,那就是他要付出的代价。
以血肉之躯为容器,施展秘术,不仅复活了闫淼,莫勤自己的修为也暴涨,但是相应的,秘术在他身上反噬,留下了恶果,那在他血肉之中存活的蛊虫就是最好的证据。
这是莫勤选择的代价。
白毛毛神情凝重的点头,想到莫勤皮肤下不时蠕动的活物,就觉得毛骨悚然,日日夜夜忍受蛊虫噬心的痛苦。也难怪莫勤变得如此喜怒无常。
两人回家后,做足了准备,很快就到了初七这天。
莫家的家主退下来,把家主的位置传给了儿子,自己则一心一意的追求大道。这是莫家对外的官方说辞,内里的真相,只要当事人知道。
莫勤张开双手,任由设计师给他穿上剪裁贴身的西装。半长的头发抹了厚重的头油,全部梳到了后面,露出光洁的额头。
“莫先生这一身,出去一定会惊呆在场的女士们。”
莫勤勾了勾嘴角,看着镜子里陌生的人影。
苍白的皮肤衬浅色的薄唇,越发显得脸色苍白。身形高挑,一身复古的西装把他过于瘦削的身材包裹的十分完美,就像是中世纪的贵族公子。
在软垫上趴着的白色兔子呆呆的望着莫勤,黑溜溜的大眼睛有些呆滞,偶尔眼珠转动间才会有一些活物的神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