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迁只能解释道:“少年多病,经常被长辈当成女娃养,也是因为这样我到现在才能身体好一点。”
宋多金吭吭哧哧的问:“那你怎么随身带着胭脂啊?”
皮肤好,看着就觉得白净,然而姑娘家必然喜欢涂脂抹粉,于是李迁也就在腮上涂了点,果然有奇效,李迁说:“那你拿哪只眼睛看见我是自己带着的啊?”顺手指了指地上,说道:“我是从地上捡的。”
“……”宋多金心说鬼才信,反驳了句:“那好吧,你化妆很出色,可是你那衣服怎么搞?”
“我这身不行吗?”
“你刚才穿成这样给那军官看见了,肯定不能糊弄过去,”宋多金淡淡说,“我们只能等到晚上。”
也好,晚上混进祭司府,总也比白天保险的多,李迁当下点头:“好。”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宋多金不是个简单的二货………………懂?
反正我不懂= =
☆、夫妻之道。
于是李迁人生中第一次蹲在街角,和宋多金两人用一个碗,吃一碗饭。
确切的说,也不算是饭,米粒稀薄,像是粥,偏偏干的已经没有一点水分了,李迁好奇的问:“这是什么?”
“米饭。”宋多金伸手将碗端给他,说道,“你们富贵人家不都吃这些吗?我这儿还有点红薯干,怕你吃不惯,你吃吧。”
李迁摇摇头,刚想推辞说自己不饿,宋多金就打断他说:“你别和我客气啊,这些可都是要钱的。”
说的李迁苦笑不得,只能反问:“可是没有筷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