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云说完之后,见山奴愣着不吭声,知道自己今天的举动把他吓着了,她曾经天之骄女,何时肯分半个眼神给个奴隶,更别提和他说这么多话,郑重其事的吩咐他做事。
小丫鬟的脚步声渐进,乐云闭了闭眼,此刻她已经确信自己重生,可经过前生种种,眼下她还能相信的人,偌大的亲王府中,就只有山奴一个。
乐云手指搓了下衣袖,突然向前一步踮脚,勾住山奴的脖子,在他脸颊上闪电般的一吻,她知道山奴对她有情,上一世她从天潢贵胄沦落尘埃,仍旧痴心不改最后卑微致死的深情。
不到万不得已,她真的不想对山奴用这种卑鄙的方式,但眼下她要办的事容不得一丁点的闪失,她早已经不是前世那个明媚温婉的天之骄女,阴沟里打滚十几年,她如今,只要能用的筹码,包括自己,都不吝利用。
“山奴,”乐云轻声唤了一声依然傻在当场的人,“我只相信你。”
丫鬟这时候拿着腰牌过来,乐云接下腰牌,对着丫鬟吩咐,“今晚任何人不得进出世子院,守夜和近侍都不需要,你去安排。”
丫鬟下去后,乐云把腰牌塞到山奴的手里,紧紧攥了他粗大的手一把,“我说的你都记下了吗?”
山奴愣愣的点头,黑暗中看不清楚神情,一双眼却亮的好似晴空的星辰。
“若不小心撞见了人……”乐云顿了顿,“杀。”见山奴只顾点头,忍不住又推了他一下,催促道:“快去快回!”
作者有话要说:不绕弯子,山奴是男主,属性痴汉 忠犬,痴汉你们知道吧,痴汉,就是随时随地……哈。
第3章 乐雨
山奴领命去置办她交代的东西,乐云站在乐雨的门前,深呼吸好几次,强压下几次涌上眼眶的酸涩,才抬手轻叩了三声门。
这么多年她思念父亲,痛心父亲含冤而死,可最无论如何割舍不下的,却是她的孪生胞弟乐雨。
父亲曾亲口说,当年母亲难产,产下她之后就力竭血崩,当时乐雨还在母亲的肚子里,临死时母亲抓着父亲的手,要她跑刨开自己的肚子,救救他们的孩子。
在南越皇亲贵族中,有个不成文的规则,若是哪家得了双生子,头一个出生的就集万千宠爱,后头的那个,就要扼杀在睁眼之前,说是先出生的占尽了气运,是福星,后出生的就正好相反,若是强行留了下来,便是留灾星在家中,定然会刑克父母,家宅不宁。
父亲沙场上拼杀多年,从不信这些子虚乌有的谣言,他信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即然投生成了他的种,就没有不要的道理。
当年父亲亲手刨开母亲的肚腹,将她的孪生弟弟乐雨抱出来,不但没有扼杀,还与她放在同个摇篮,严词告诫奶妈和府中下人,两个都是他的心尖肉,不得苛待于任何一个,因这事,皇城中提起父亲,个个道他狂妄至极,将来必定不得善终。
她与乐雨一同长大,父亲终日在北疆镇守,只有每年除夕,才能回来与她们短暂团聚,实事证明,父亲的做法并没有错,她与乐雨不光生的一模一样,还心意相通,小时候喜欢吃的玩的都差不多,就连生病,十有八九也都赶在一块儿。
并且随着年纪渐长,乐雨的聪慧更是胜她这个“福星“姐姐不止一筹,不光父亲派人教习的男子六艺,在同龄的少年里出类拔萃,连她的一些功课,也要央求弟弟扮成女装帮她应付教习师父。
甚至连让她焦头烂额的女红都信手拈来,不光她的丝帕父亲的钱袋,连平日里她总带在身上的香包,也都尽数出自乐雨的手。
两人血脉相连心意相通,常常稍稍意动,就能明晰对方的意思,亦能感知对方是否安好,她的好乐雨是她看着,牵着、伴着长大,在她眼中是绝世无双的好儿郎。
记得上一世曾被她磨的狠了,羞恼的答应她出嫁之时,亲手绣一身嫁衣与她……
她们从没吵过架,姐弟感情极好,从小到大,她这个姐姐,反倒是一直在被弟弟照顾,在乐云心中,常年征战的父亲是是山是依靠,而与她心意相连的乐雨,才是她的家。
是她曾经哪怕生不如死不人不鬼,也咬牙切齿活下来的支撑。
风越发的大,掀翻了乐云杂乱的前尘回忆,三声叩门声响过,屋子里没有回音也没人来开门。
乐云透过油纸,看向屋内昏黄的烛光,又等了片刻,她才抬手轻轻的推开门。
细微的“吱呀”声,伴着乐云的裙角一同飘进屋子,乐云回身关上门,把外头的凉风和闷雷一同隔绝,还没等回头,就突然被耳边乍响的叫声吓的一哆嗦,僵愣在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