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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的铁血终在他的身体得到完美展现,他成了人人敬仰的一司之尊,只为兴业之兴衰卧薪尝胆,枕戈待旦。在他的身上没有优柔寡断,拖泥带水,标定了目地的就一向无前,腥风血雨用坚硬的骨头去扛。于是一个苍苍暮年,浑身疮疤的瘫痪企业,从倾倒中被顶了起来,换了一副年轻的身体站上行业之巅。

这是江城人人羡慕的时家接班人。这样的时承景,如此计划书一样的人生,老爷子半生的心血,怎么能毁在一个默默无闻的人身上?

老太太手里握着根拐杖,苍老的手指握出满腔的不甘心。

“你有你的脾气,我看那丫头的脾气也不小。你就打算这么耗下去?哪天是才个头?”

“到领回来那天。”时承景淡淡地回答。

“领回来?说得轻巧,你是想领回来,我也能看在你爷爷的份上再接收她,但是人家愿意回来?”

老太太这话时承景的目光从一直看着的茶几上抬起来,老太太看着人的眼睛里闪过一道讽刺的笑意。

就像一个有心理疾病的人,施乐雅不肯回来,坚决的拒绝,这就是时承景最要命的疾病。老太太一针见血,时承景被戳中要害,胸膛深深地起伏了一次。

除了胸膛的上起伏,时承景没有更大的反映了,但这在老太太看来已经是失望得看不下去。眼前这个脸不刮,衣冠不整的人是谁?曾经那个冠必正,纽必结,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哪儿去了?

当初那个看不见人间疾苦,像台机械一样兢兢业业,无懈可击的人,是少了些人情味儿,但那才是时家要的接班人,那才是老太太最得意的儿孙。

老太太沉沉地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时承景看不清自己与施乐雅之间隔着的沟壑到底有多宽多深,老太太清楚。

“你以为一个被迫截肢的人会喜欢他的主治医生?”

“你以为在医院里死过一次的人,能毫不避讳地再进那个医院?”

“冻死在冬天的人,会喜欢秋天?”

“可能有,但这样人的少,我看那丫头也不是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