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望道:“那是第二个问题,是我先下杀手引起的问题,我有权选择吗?”
康慨沉默。
帅望问:“我错了吗?”
康慨喉咙肿痛:“你没错,可是,我宁愿你做错。”
韦帅望问:“没有错,却导致他人的更惨的死亡,我该怎么办?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迷路了。”
在丛林中迷失。
不但不能坚持正确的方向,连自己在往哪个方向走都不知道。找不到路,迷失自己。
在一个陌生的地带,这个陌生地带有自己的法则。
你可以在城里呼吁保护野生动物,可是在丛林里,遭遇狼群,你必须选择杀戮。然后,这杀戮会在你心里留下伤口。到底怎么做才对?到底身处何地是迷失?我们是迷失在文明假象里,还是迷失在丛林杀戮里?
你可看过狼向头狼表示臣服,低下头,露出自己的脖子,就象刚刚丁一他们放下刀剑,跪下。
人,不就是一种动物吗?
不管是什么方式,什么途径,我们每个人,都在抢夺那个头狼位子,因为头狼可以得到更多生存资料,吃到更多食物,还是赚更多的钱,得到更高的地位,得到专业领域的更高荣誉,都是一样,然后,用钱来剥夺他人,用地位来压迫他人,甚至以权威来让他人为你工作,都是一样,当你得到头狼位子,愿不愿意就开始剥夺他人劳动,你剥夺得越多,就越强大,就可以得到更多。
丛林法则,既然这样,那些个仁义道德岂可笑?
没有人可以不参加抢夺,因为人,是群居动物。游离于狼群之外的狼,是危险的。
韦帅望呆呆地看着墙,我,必须遵守丛林法则吗?
那些个仁爱善良,只是用来哄骗他人的吗?
连康慨都说,我宁愿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