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慨哭笑不得地看着梅欢,大家快来看看,本世纪最后一头纯洁无辜的小鹿斑比,这孩子是白痴吧?妈的,如果李强替你说话的原因是李强喜欢你,那你这次就死定了,你居然说挺好。呜呜呜,这是不是我有史以来做出的最错误的决定。

梅欢不过是平日不留心这些事,倒不是真的笨,看康慨的脸色也知道自己答得不对,可是,李强是对她挺好的啊。在她善良纯洁的灵魂里,觉得无论如何李强对她挺好不能算是她的错。

康慨叹息一声:“笨蛋。”

事后,康慨把丁一叫来:“小子,说给我听听,梅欢是个什么样的人?”

丁一先把康慨上下打量一番,想了想:“大人的洞察力真是无与轮比,一看就知道梅欢与众不同。”

康慨怒吼:“放屁,我要是知道她这么不正常我能把她调去当侍从吗?”

丁一苦着脸:“这个又不算?那么,大人,你的鞋子真干净,看上去象是刚刷的一样,这一定是轻功了得的原故。”

康慨冷笑一声:“这是新鞋,我刚穿上,你这是骂我呢,好,延长一个月。”

丁一惨叫一声,再不敢开口,今儿硬是没找到康大人可夸的地方,怎么办?

康慨叹口气:“梅欢也同你一样是个白痴吗?”

丁一愣了一会儿:“我白痴吗?嗯,他们是说我笨一点,不过梅欢可不笨啊!她只是——只是——,比方说吧,她认字,会背一些我们听不懂的东西,李强的帐都是她算的,还有你随便说一句话,她说能讲出一堆道理来,还能说出是哪本书上谁写的,可是你要问她中午吃的啥,那她就不一定记得了。”

康慨喷,乖乖,才女啊,我怎么这么倒霉啊,你要是爱读书,为啥不考状元去?你跑这儿来整我做什么?:“那么,那么,她是怎么混进来?”我好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