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看气氛太凝重了,荆楚就说:“今天也晚了,大家先回去休息吧。”他作为队长,压力更在所有人之上,只是这种时候应该鼓舞士气,而不是给他们更大的压力。
常雁说:“我住的有点远,你送我一程吧。”
“行。”
荆楚去开车,没想到恰好遇到了杨绵绵,她只穿着短裤和无袖衫,被夜雨浇了个湿透,一边打喷嚏一边躲雨。
“你怎么在这里?”荆楚走过去,一问就知道自己问了句废话,不等杨绵绵翻个白眼,他就看见了她头上的发夹。
荆楚对李涵失落的那个发夹自然记忆犹新,她所有的东西都在,唯独遗落了这个,可他从没有想过会在杨绵绵那里看到。
这个水晶发夹很贵,打完折也要三千多块钱,杨绵绵当然是买不起的。
他二话没说,就把她的发夹摘了下来,翻过来一看,里侧果然有很拙劣的刻字:涵。
这是李涵的发夹,他一意识到这一点,就飞快捉住了她的手腕:“这个东西你从哪里来的?”
杨绵绵皱眉:“路上捡的。”
“哪里捡的?”
她说了地方。
荆楚把发夹收走:“这个我拿走了。”走了两步意识到自己这样做太过分,回头解释了一句,“这和一个案子有关系。”
打开车门,他看见杨绵绵瘦瘦小小地站在那里,顿了一秒钟,对常雁道:“你自己回去吧,我还有点要紧的事。”
常雁看到了,问:“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