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科生和读博是何意,她其实不甚明白,经过雨默的描述,她想读博之后便是苍梧那般的了吧,又因雨默不太喜欢麻烦人,和她较为亲近,于是她又多了份差事,负责教她认字。
在教字的过程中,她发现雨默天赋惊人,学得极快,更写的一手好字,内心对她的喜欢也就更多了。
其实对雨默而言,识字真不是一件难事,山海界的字其实就是中国古代的大篆体,是根据东西的形貌演变出来的,掌握了规律,学起来就会很轻松,一日识个三百字,简直是easy!
但多吉就困难了,零基础,字都不会写,每次认字都格外坎坷,一身白色的皮毛也总是在认字后被墨汁染得乌漆墨黑,东一块西一块的,活像是斑点狗的皮毛。
吃完早饭,雨默歇息了一会儿,琳琅交代完事情后,便教他们认字了。
不管学什么,专注力是顶要紧的,精神集中了,时间也就过得特别快。
一转眼便到了傍晚,又是晚膳时刻。
雨默正想喝口茶舒缓一下,顺便到外头看看远景,缓解一下视疲劳,突然一个黑影从天而降,未等她看清,琳琅已经冲到了她跟前。
“狼妖王,这是犬妖族的王宫,怎是你随意就能来去的,也不懂让人通传一声。”
蜀都认得琳琅,惊道:“琳琅姑姑,你怎么在这?”
两人认识也是源于绮罗王后,绮罗王后在世时,琳琅常随在身侧,几乎是孟不离焦,焦不离孟。
当年绮罗公主嫁于犬妖王后,狼妖族人统一认为是犬妖王骗了自家最心爱的公主,没事就来犬境瞎折腾,蜀都那时候还小,但跟着自己的父王也没少来,天生的泼皮货,又是天生的强妖,搅得犬境不得安生,但谁也捉不住他,唯有绮罗王后能将他逮到,一逮到必是狠狠的揍屁股,有时候烦了,就将他丢给琳琅,让她来揍。